稽核報告相關
近幾個月受理VDA6.3稽核員資格延展申請時,發現多份稽核報告內容不實之狀況。
由於申請者未提交原始稽核報告並附上稽核員與受稽方簽名,證明稽核資訊正確,又或先後資訊不一,恐有資訊不實的疑慮。
為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,自2021/10/1起,稽核經歷的提交證明(稽核報告),需同時具有『稽核者與受稽單位代表方簽名』,以確認提交資訊之正確性。
**如相關申請資料及報告有造假、仿冒及盜用他人之情事,經發現並證實後即通知VDAQMC取消其資格。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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